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便函〔2023〕750号)以及学校《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方案》(闽江夏科〔202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组织机构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于2023年7月4日(星期二)17:00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评建处。
二、研究调整优化计划
(一)各二级学院要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主动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布局,结合本校本院实际,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推进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推动“四新”学科专业和基础学科专业建设,研究提出本院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方案和三年规划(2023—2025年)(模板见附件1)。
(二)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新兴技术等手段对传统专业进行改造升级,对社会需求少、就业率过低、布点较多、趋于饱和的专业进行压减停撤,适度增加民生、产业领域紧缺专业,并填报《2023—2025年学科专业调整优化三年规划情况统计表》(附件2)。原则上,学校2023—2025年新增、停招、撤销调整后的专业总数不高于现有专业数的80%,即每个二级学院至少申报拟新增、停招或撤销1个学科专业。
三、注意事项
(一)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工作关系学校未来发展,也是关系到师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做好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提高执行能力,处理好个人与组织、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从学校大局和全局出发,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二)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开展工作。学校近期将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充分结合校院两级“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工作,科学统筹院的未来专业布局,研究实施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为学院未来发展和能力建设做好谋划。
(三)要切实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各二级学院要将此次调整优化工作作为进一步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关注本院所属学科专业的各项办学条件,充分考察学科专业调整与人才需求的联动等问题,切实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四)鉴于本项任务急、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7月4日(星期二)17:00前将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的本院《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方案、三年规划(2023—2025)》《2023—2025年学科专业调整情况统计表》报送至教务处。
发展规划与评建处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18876318702,邮箱:251100758@qq.com;教务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23535179,邮箱:89158942@qq.com。
另:本通知不涉及海峡财经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
附件:1.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方案、三年规划(2023—2025)模板
2.2023—2025年学科专业调整情况统计表
3.二级学院对标国家标准近5年师资队伍达标情况表(分学院单独发送)
4.二级学院首轮专业评估得分情况(分学院单独发送)
发展规划与评建处、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