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法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湖北主持。
张湖北指出,《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张湖北强调,要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和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学院全体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为《条例》的贯彻执行打牢基础。各党支部书记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按照《条例》要求抓好支部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张湖北强调,党中央彻底查清陕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对涉及的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出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我们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牢记“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的政治要求,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深入聚焦突出问题,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切实解决好事关全院师生利益和学院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